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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8/30 23: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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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极品婆婆手册》by朱大概

夏菊花是自己憋屈死的。

到死她都想不明白,丈夫死后,自己给两个儿子盖了房,娶上媳妇,努力想把一碗水端平,帮着带大孙子孙女,家里家外啥活抢着干,怎么就成了极品婆婆。儿媳妇看不到自己的辛苦,亲生的儿子数落自己,一手带大的孙子把自己推出门,夏菊花不能不喝药。这药咋甜丝丝的?夏菊花以为老天在临死前给自己点甜头吃,竟发现自己回到了刚娶二儿媳妇的日子。自己极品婆婆的名声,好像就是从娶了二儿媳妇之后传开的。那自己是不是得做个名符其实的极品婆婆?!想不下地挣工分,不行。都说我为了让人夸能干才抢着下地吗,这回我不抢了,躺炕上嗑瓜子它不香吗。想回家吃现成饭,不行。都说我为了偷吃才抢着做饭,这回我不抢了,坐在桌前等着别人递筷子它不自在吗。想让我帮着带孩子,不行。都说我为了不让孩子跟自己妈亲才抢着带,自己串门听八卦它不逍遥吗。大儿媳妇:我婆婆能干又有钱,她是一个好婆婆。小儿媳妇:我婆婆能干又有钱,她是一个好婆婆。大小儿媳真实心声:哭给你看,婆婆有钱却不给儿子花系列。夏菊花:上辈子和这辈子都是农村老太太怎么了,谁说农村老太太就一定没见识,不能发家致富了?有了钱,还怕儿媳妇传闲话?不存在的。排雷:本文慢热,人物各有缺点,认知转变各有心路历程,不喜人物心态有转变过程的慎入。

 二零零三年的北部平原,哪怕是农村,也很少有人家还用钨丝灯泡而不是白炽灯管。平安庄也就剩下夏菊花的老房子,还发散出钨丝灯泡昏黄的光芒。


  跟昏黄的灯光一样,夏菊花这个房子的主人,也是模糊的、安静的,一天到晚难得发出几声响动。
  很难想象这么安静模糊的人,曾经在三十岁丈夫死后,带着两个儿子从婆婆家分了出来,一个人挣工分养活娘三个,还盖起了三间房子。然后燕子衔泥一样,娶大儿媳妇之前起了三间东厢房,娶二儿媳妇之前起了三间西厢房,加上后院的菜地,把个小院规整的比那些全乎人家还四至。
  那时还是人民公社吃大锅饭,眼前这个安静的人得了个外号“夏小伙”,因为她干活比小伙子还利落,整个平安庄生产队只有她一个妇女,能一天拿十个全工分。
  什么时候,那个“夏小伙”消失了,变成了整个平安庄乃至十里八乡茶余饭后的笑料,以至一出门,总有人盯着她的一举一动,希望看到她又做了什么极品事儿,好证明她这个恶婆婆名副其实的呢?
  模糊的夏菊花苦笑了一下,眼前浮现出的是大孙子愤怒的脸:“奶奶,你能不能不搀和我们家的事了,你还想让我们家怎么做你才满意?”
  当时大孙子脸上是厌恶的、鄙视的,被他护在身后的孙媳妇脸上的笑是挑衅的、得意的,她怀里抱着的重孙子,冲夏菊花扮着鬼脸,不知道从谁嘴里学的,一声声奶音说的是:“极品、极品。”
  压垮夏菊花的正是脆生生的小奶音。
  不到四岁的孩子,哪儿来的判断力呢,还不是大人教什么就是什么。他说出的那一声声极品,夏菊花早从别人有自己身后支言片语的议论里明白了意思,不就是还说她是恶婆婆吗?
  天地良心,夏菊花只是看到重孙子不愿意去什么补习班,心疼的想抱抱他,再跟孙媳妇说说,孩子不愿意去就别去了,才上幼儿园的孩子,咋就非得补习呢?
  没等她把话说完,不知从哪儿蹿出来的大孙子,一把就把媳妇护到了身后,说出了前头的话。夏菊花当场愣住了,自己又办错事了?
  夏菊花丈夫在她三十岁的时候就没了,为了避免寡妇门前事非多,她就养成了闷头干活不串门的习惯,平时跟人说话也在心里转几圈才出口。自从平安庄里开始流传夏菊花是一个恶婆婆的传言后,更是恨不得自己没长嘴,实在看不过的事儿才说一两句。
  谁知就这么少说多干,还是挡不住流言,恶婆婆的名声一天比一天更盛,夏菊花茫然的看着在自己怀里长大的大孙子,多年来的习惯让她想着,该怎么跟孙子说明自己的意思,才能让孙子别再误会自己。
  见她不说话,大孙子觉得自己一拳头打到了棉花地里,更来气了:“得了奶奶,你回家去吧,以后也不用老来看天天。”说完还不解恨似的加了一句:“你少看他两回,孩子还能更好点。”边说边把夏菊花推出门,当着她的面呯的一声把门关上了。
  天天小奶音喊着极品的声音,顺着门缝传进夏菊花的耳朵里,伴随着她一路回了自己的家,现在还在耳边回荡。
  “极品,我怎么就成了极品?”夏菊花喃喃了一句,昏黄的屋里没有回答她的人,静静的等了一会儿,夏菊花又苦笑起来。
  她盼着谁回答呢?

02《长公主只想出嫁》by三日成晶

大岩国有个长公主,婚事定一个死一个,人送外号,阎王公主。

长公主太难,成婚对象的要求一路从天之骄子降为——男的,活的。然而即便如此,却还是没人能够有命活到和她成婚,到后来甚至演变为沾边就死。国师亲批的天煞孤星命格扬名大岩国内外,老臣们,整日围着盘龙、柱转悠,生怕家中儿子被选为驸马,随时准备撞柱明志,商贾世家适龄公子个个草草定下婚约,生怕被长公主看上。长公主万般无奈,一咬牙准备剃头当姑子的时候却发现事情并不简单!

“平婉啊,什么时辰了?”


  皇城中最大的酒楼聚贤园上品包房中,一个身穿一身云雾一般的纱袍,头戴帷帽的女子,撩起一点遮面的轻纱,出声询问身边婢女时辰。
  只不过这声音同这只露出一角下巴,便能看出姿色不俗的模样实在不相称,嘶哑低沉,活活像是干了几十年的烧火丫头发出来的。
  身边被唤做平婉的婢女更像一根烧火棍似的杵着,直眉楞眼面无表情,被唤了之后慢半拍地猛一转头,“咔吧”一声,险些把自己的脖子扭下来。
  一手捂着脖子,低下头回答自家主子的话。
  “回公……”话刚出口,脚面上踩上来一只绣鞋,平婉登时舌尖急转弯,道,“回小姐,已经午时了,菜市口都开始砍人了呢。”
  帷帽中的女子叹口气,水葱一样的手指搅了搅,尤不甘心地说道,“你说庄郎官……会不会是有什么事情耽搁了?”
  平婉松开脖子一挥手,“不可能的小姐,估计是和前几个嘴巴子没毛的混小子一样,反悔了!”
  “……”帷帽中的女子沉默。
  平婉这才意识到自己又说错话了,连忙改口道,“呃……呸!看奴婢这张嘴!庄郎官是自己贴上来的!不是皇上逼的,绝对不会是因为前面几个死了就怕得不来……”
  帷帽中的女子又幽幽地叹出了一口气。
  平婉额头都出了冷汗,一着急就脱口而出,“庄郎官不来……兴许,啊!兴许是死了呢!”
  这时候不知道是帷帽中的女子被气得天灵盖开壳把帷帽拱下来了,还是窗外刚巧的一股子邪风带的,帷帽被掀飞了出去,飘幽幽地落在了地上。
  一直遮着面的女子露了真容,因为刻意装扮过,连平日里随身伺候的平婉,视线都凝滞了一下。
  这张脸真真是生得极好,且不是任何一种常见的美,不属于妖娆清秀可爱中的任何一种,而是透着难以言说的轻灵,杏眼樱唇面容秀美端方,却并不明媚惹眼,只叫人无论盛夏酷暑还是数九寒冬,看上一眼,都舒适得无比,不冰冷,也不过分温热。
  她有些忧愁地半垂着眼睫,眉心轻蹙流动着一种慈悲之感,似是她万千愁绪并不来自儿女私情,而是来自天下挣扎在苦难中的苍生,简直如那寺庙之中供奉的菩萨仙子一般……
  然而……她的相貌也和她不相符声音一样,并不如所见的那样,她就是挣扎在苦难中的苍生之一,并没有忧国忧民,而是愁嫁愁得头都要秃了。
  她不是别人,正是当今天下,比少年天子还要声名远播,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华镶长公主银霜月。
  按理说这种仙子样貌和尊贵身份,皇城中王公贵子不抢掉帽子都天理难容,奈何这华镶长公主,最“声名远播”的不是姿容倾国倾城,不是于少年天子有护持抚养之恩乃至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独一份恩宠,而是克夫,因此她还有个别称——阎王公主。
  这名字的由来提起来简直让皇城中的王公贵族闻风丧胆,一度让朝中家有适龄公子的老臣,整日围着盘龙柱转悠,随时准备撞柱明志,生怕皇帝一旨下来,他们的心肝宝贝儿子,就要被赐婚做驸马——因为这阎王长公主,在短短几年的时间内,先后克死了七个驸马,其中还不包括圣上未曾赐婚就各种意外失踪的……
  在这个朝代,克夫这个名声只要传出来,任你是姿容姣好家世显赫,都少有人问津,但凡那些不得志的男子,都会迷信地将不得志归咎在家宅主位不旺他,而得志的,又为什么要娶一个克夫的?
  更何况克夫克到死,克到死了好几任,当今国师亲批的天煞孤星命格,哪怕银霜月真真人如其名如霜如月,任凭她身份尊贵娶之即可平步青云,却也真真是没人敢沾边,模样倒还在其次,再是荣华富贵一步之遥,也要有命享用不是?
  于是银霜月这么多年,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年华流逝,到如今距皇帝登基平天下开始给她择选驸马,已经过了整整五年,她如今已然年芳二十五,比宫中的老嬷嬷年轻不了几岁……
  而那些迫于皇权好容易点头同意的驸马们,她把贴身死士卫全都派去宝贝金疙瘩一样保护着,简直含在嘴里怕化了,顶在头上怕吓着,却还是一个接一个地以各种各样难以置信的理由获罪或者丧命。
  除此之外,但凡对着她动了点心思的,还没等同她约见两次,搭上几句话,不是受伤就是失踪……偶有脑子不好的,被她的外表和她给画的权势为馅的大饼迷惑的,临到关头就反悔,简直成了她挣不脱的诅咒!
  这一次看来,这庄郎官,也是退缩了。
  银霜月心里苦啊,她再不嫁人就成了老棺材瓤子了,太医说女子过了三十岁,生产就会变得极其凶险,搞不好要一尸两命呢。
  她不过是想要过寻常女子的生活,生个奶奶胖胖的娃娃,像宫中明妃身边的奶胖团子似的可爱,怎么就这么难呢!
  其实最开始她的愿望还希望未来的夫君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是个满腹韬略的官人,是个驰骋疆场的将军,是个临风树下的学子……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她被国师亲批出了天煞孤星的命格,银霜月最开始当然是不信的!皇帝几乎是她亲手带大,不是好好的吗?还君临天下了!
  但是驸马以各种各样的原因没了一个又一个,银霜月即便有皇帝的鼓励也开始逐渐摇摆,要求也渐渐降低,眼界从王公贵族到贩夫走卒,时长看着侍卫觉得挺好,看着小太监都觉得眉清目秀,一直到现在要求直接降为——男的,活的。

03《灰塔笔记》by空灯流远

数学是天才的领域。只有已经不能被数学满足的变态,才会涉足密码学。

有人说,是密码专家成就了第二次世界大战的胜利。他们是天才中的怪人,他们从无线电波中破译敌人信息,他们把手伸向纳粹的脆弱的咽喉,他们一直默默无闻,他们隶属英国谍报机构军情六处——政府密码学校。

追情人是可以的,可是艾伦.卡斯特,你追到军情六处政府密码学院就不好了。

战前的伦敦还算繁华,人们流连在剧院和酒吧,白兰地和葡萄酒的价格也没有飙到年的高价。而离伦敦只有九十英里的剑桥,在记忆中就更像一个世外天堂。

我被剑桥国王学院录取的时候叔父以为那又是一个恶作剧。他暴跳如雷,差点把封着红色火漆盖着剑桥印章的信封扔进炉子里。然而两个月以后我还是从贝德福德郡搭火车到伦敦,拖着行李箱挤出车站,搭上长途汽车,半路在剑桥跳下来。下车的瞬间,傍晚的霞光扑面而来,远处高耸的塔楼尖顶和礼堂落满温暖圣洁的橘黄色,耀眼得我几乎要用手指遮住眼睛。浮云之下,世界显得那么安宁美好。我拿着介绍信费力的找到了灰鸽子街72号。房东是叔母的朋友,和善的伦敦单身老太太。两层红砖楼房,门前有白色栅栏围成的小花园,种满了金雀花。栅栏上斜挂了个送牛奶用的小木盒。我在这里住寄住了五年,第二年我遇见了安得蒙,第四年他离开了我。然后我又在这里等了他一年。我在剑桥国王学院学数学,成绩不算差。叔父说过,我是个除了数学什么都不会的白痴。遇到安得蒙后我才发现,原来和他比,我数学上也是白痴。第一次见到安得蒙是在图书馆外的开满粉色小花的苹果树下。春天的剑桥很美,我抱着两本黄色小说从图书馆的拱门里出来,磨蹭着不想去见第二学年的新教授。高等数学据说换了学术界的大人物,不仅在数学逻辑学和量子力学上深有造诣,甚至对密码学都有涉猎,光得的奖项能把人压死。我对胡子拉碴的老头子没有兴趣,连逃了四次课。埃德加帮我点名被逮住了,告诉我教授说不想上课可以,但必须要带着期末要交的论文亲自去见他。(对了,埃德加是我朋友,学油画,经常代我去数学系的课堂点名。)苹果树不高,安得蒙就站在树下,依着树干靠着,单手插在长裤口袋里,肩膀上落了几片细碎的花瓣。他身材高而瘦,穿着干净整洁的白衬衫,阳光透过花瓣和椭圆形的树叶洒在他身上,整个人像埃德加的油画,色调柔和而温暖。他身旁围绕着一圈学生,似乎在解答某个数学问题,埃德加也在里面。我挤了过去。我入学是在年,当时□□势已经比较敏感,密码之类的东西一般很少有人公开讨论。我走过去时埃德加递给我一张纸,上面写着一长串数字。我皱着眉头认了半天,拖长调子念出来:“iloveprofessorandemund.wilson”。周围一群人哄然大笑。埃德加的脸色白了又白,说:“艾伦,你不要开这种玩笑。”我无辜摊手:“纸条上就是这么写的,我怎么会对那种老头子感兴趣。”靠着树站着人突然插话:“他破译对了,这是个后移六位的凯撒密码,做了一次栅栏。这是今天一个女孩递给维森教授的。你是?”“艾伦。艾伦.卡斯特。”我盯着他的脸迅速答道。可能是因为常年在资料室不见阳光,他的脸显得比平常人要苍白。颧骨有些高,睫毛纤长,下面深绿色的眼睛像古董店里的猫眼石般好看。他笑的时候嘴角弯成一个恰到好处的弧线,刚刚够让我看到失神。等我回过神时,我们已经一起坐在咖啡店里了。他伸手端起咖啡,轻轻的抿一口:“你平时对密码有研究?”他的声音很轻,让我想起在五月微风里悬挂在咖啡店旋转门外的玻璃风铃。我耸耸肩:“不,我父母曾是密码研究员,给我留下过类似的书……小时候看过。而且今天这个密码又不难——所有字母往后移动五位,分成两行竖着读。”“的确不难。”他似乎突然感兴趣了,碧绿色的眼睛狭起来:“原谅我冒昧,你的父母为哪个机构工作?”“不知道。他们在我五岁时去世了。”我迫切的想换个话题:“嗨,你叫什么名字?在哪个学院?”“你姓卡斯特。”他沉吟片刻:“卡斯特夫妇……似乎听起过。”他匆匆起身,和我握了个手离开了。我默默叫来侍者付账,发现他走时已经付过了。而且我沮丧的发现我还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很快我就知道了。我去上了本学期第一节高等数学课,看见他夹着黑色皮质笔记本走进讲堂。他就是新来的,奖项压得死人的教授,全名安得蒙.维森,数学界响当当的人物。经过我身边时他停了一下,挑了挑左边眉毛:“艾伦,你欠了五堂课的作业没交。或许你愿意下课留下来和我谈谈?”我可怜兮兮的问埃德加:“你觉得那天他听见我说他是老头子了吗?”之后几个月安得蒙把我盯得特别紧。他是教授,上课点名第一个就是艾伦.卡斯特,交上去的作业改得前所未有的仔细,一旦上课走神就被叫起来回答各种问题。我有气无力的跟埃德加说:“我觉得追他没希望了。”埃德加的脸又白了:“你不要开玩笑。”我们逃课在康河边上露天咖啡店喝下午茶:“我觉得亲爱的安得蒙宝贝讨厌我了,因为上次我说他是老头子。哦亲爱的,你不理解一见钟情的感觉,我的心都要碎了。”埃德加很严肃:“同性恋是犯法的!”他是个认真的人,待人有点拘谨,个子比我略高一点,粟色卷发,典型的希腊人鼻子,很讨姑娘喜欢。我们在康河边上认识的,我免费当他画画的模特,他帮我上课点名。我调戏送咖啡的格子短裙女招待,他画画;我躺在草地上看书,他画画;我扯各种关于安得蒙的废话,他依然在一边画画——直到现在我都不是很理解为什么他这种性格一丝不苟的人竟然能跟我混在一起,还混成了挚友。那时我以为自己对安得蒙也就是抱着玩玩而已的心理,埃德加也没把这件事当真。我平均每周追一个女人,只不过这次换成了男人。我在白色躺椅上躺得很舒服,身上盖着一件旧外套。我对着太阳懒洋洋的睁开眼睛,突然就看到安得蒙的脸,吓得差点去见上帝。已经是春天了,他还穿着浅灰色大衣,惯例夹着黑笔记本。他把我的每句话都听得很清楚,俯身笑眯眯的看我:“艾伦,同性恋在我们国家的确是法律禁止的。”他从笔记本里给我一张纸,要我跟他走。我垂头丧气的跟在他后面,看见他的脖子从大衣领子里露出来,线条纤细优美。我小跑到他前面,拦住路:“教授,我是认真的。我喜欢你。”他不置可否的笑笑,绕过我径自用铜钥匙开了办公室的门,把我留在外间,自己到里间打电话。我听得不是很清楚。“……父母都是前天才密码破译员……虽然很简单,但的确只看了一眼就破译出来了,所以我打算让他试试代号十三。我会把握分寸的。”他挂了电话,把我叫进里间。我以为是要处罚我逃课,然而他却只让我看手上的纸片。我刚才只顾着看他,这才发现纸上都是各种各样难以理解的圆形和方框,星星和月亮。蓝墨水的图形一直画满了整页纸。“艾伦。”安得蒙示意我坐下:“如果你确实不想写那篇关于哥德尔定理的论述文的话,可以帮我试着看能不能破解这份密码。这是发生在伦敦的一起凶杀案,罪犯给报社寄送了这个。我朋友在苏格兰场,知道我对密码破译有研究,就把事情推给了我。”他按铃叫了咖啡,看着我微微一笑:“我没破译出来,我想或许你可以试试。”

04《遗爱记》by蓝白色(虐心)

世间只得一个你,只留一寸心疼,只存一部《遗爱记》。

彼年豆蔻,谁许谁地老天荒?此去经年,一夜痴缠后的心,又该何去何从?

半夜时,她醒过来。


  在这个没有暖气的房间,赤着背脊,靠在身后硬朗的胸膛中,并不觉得冷。
  刚才做的太激烈,她浑身酸疼,在男人臂弯的桎梏中转个身,有些艰难。
  他身上味道繁杂,烟草,酒精,还有,她的味道;时颜将下巴垫在他宽厚的肩头上,轻嗅。
  曾经略显清瘦的身躯,此时已变得异常壁垒分明,下颚线条也更为锋锐,眉峰蹙着,眉宇中的情结,是一把温柔的刺刀。
  唯一不变的是他的眼睛,墨黑墨黑,即使是在刚才那样痴迷而狂热的纠缠中,瞳孔里依旧带着沉沉、压抑的光。
  连她都讶异,自己对他的一切,竟记得这么清楚。
  事实证明,五年时光,远不够她用来遗忘。
  *****
  时颜亲吻他菲薄的唇,并开始思考,他醒来后,自己第一句话要说什么。
  静谧空间中,有他微不可闻的呼吸声。也许她该奢望时间停在这一秒,可他的手机,蓦然发出振铃声,原本的安静,就这样,碎了一地。
  时颜动作灵敏,手机响了两声就被她按断。
  黑色iPhone进了条短信,署名:洁一。
  时颜本无意窥探,可就是这么鬼使神差,看到这个名字,手指就失控。
  点开来看,内容简短:我两点的班机到S市,还没睡的话,来接我。
  洁一,洁一……
  她之前见过这个叫冉洁一的女人,匆匆一面,在他的办公室外。那女人似乎是来辞行,离开办公室前,在门口拥抱了他。
  当时的时颜,远远望着他脸上现出的难得笑容,死死捏着文件,自己冷笑。那一刻才意识到,也许,在她还痴心妄想着自己是无可取代的时候,早就……被取代了。
  反观他们现在,这一地、一床的凌乱……
  那他们现在这样,又算什么?
  *****
  池城翻了个身,睁开眼睛。
  床头亮着盏台灯,是房间里的唯一光源。这个女人就坐在床边,见他醒了,凑过来。
  池城先看到她面无表情的脸,他一时有些晃神,然后才看到她手里拿的文件夹。
  他目光一黯,即刻便恢复千山寞雪般的一脸冷色。
  他坐起来,她笑起来:“池先生,现在有空看看我们‘时裕’的合同了么?”
  甚至连签字笔都一同送到他手中。
  一室安静,他凝视了她几秒,突然发笑,“五年了,你一点都没变,还是这么……为达目的,不择手段。”
  接过合同,没低头看半眼,手一挥,文件夹撞倒台灯,一声闷响后,房内陷入一片黑暗。
  时颜不置可否,黑暗中一双眸子很亮。
  一如五年前,面对她的沉默,他又一次挫败,败得彻底……
  池城在黑暗中穿衣,离去。没有迟疑,半点都没有。
  直到关门声响起,时颜才捡起合同,就此坐在地上,没再起来。
  良久,她仰起头,终是一笑。

05《世家再醮记》by华飞白

重生在平行世界的盛世大唐,似乎是她的幸运;但穿越成一个和离归宗的弃妇,又好似是她的不幸。

王玫王九娘,从来没想过要过什么富贵荣华、巾帼力压须眉的快意生活,她只想安安乐乐地活下去。

可是,安乐的生活,情投意合的夫君,都并不是轻易能够得到的。

树欲静而风不止,九娘子渐渐才明白这个道理。

仲春时节,天气转暖,正是赏春游园的好时候。适逢盛世,上至王公贵族,下及平民百姓,皆以游赏为风尚,哪里愿意错过这般春日好风景。大江南北、城郭内外,早已是一片摩肩擦踵、衣冠如织的景象了。


  自古皆繁华之地的东都洛阳当然也不例外,不仅洛水附近车马如龙、帷帐林立,又因城郊山川丘陵交错,人们纷纷驱车踏春登山访景。那些藏于山中的寺观,也不复幽然宁静,各类香客频频拜访,寺观之内皆是游者如云。
  由前朝世族捐建的长秋寺尽管并不是洛阳名寺,但因是座尼寺,也迎来了不少官宦女眷。焚香祝祷之后,香客们也会在寺中盘亘片刻,赏景游玩。前头寺中的玩闹笑声隐隐约约传到庙宇后头,却丝毫没有冲淡正走在竹林小径上的几人身上的沉郁气氛。
  在前面引路的婢女年纪约十四五岁,步伐快而稳,行走间大家气度尽显。走在她身后的男子约二十来岁,眉头紧皱,脸色沉郁,仿佛心中压着什么重担。而落在最后的两个婢女年近双十,举止却略有些轻浮。两人互相使着眼色,目光里尽是毫不掩饰的幸灾乐祸。
  竹林深处,掩映着几间精舍。院落虽小,却样样齐全、处处精致。精舍外头,守着位十七八岁的婢女。眼见着这一行人来了,她难掩惊喜之意,向着男子行礼,低声问候:“郎君可算是来了。”
  年轻男子往精舍里看了一眼,问道:“九娘近来如何?”
  听出他询问中的关心之意,这婢女的眼睛立时便红了,摇首道:“郎君延请的医者来瞧过之后,给娘子开了药方,气色已好转了些。但自从娘子醒来,便已有月余不曾开口说话了。奴等正不知该如何是好,幸得郎君终于来探望娘子了……”
  年轻男子的眉头微微一动,道:“你们都下去罢,我去看看她。”
  “是。”四个婢女都退到了院落中间,却是两两各自站着,丝毫没有许久未见略作寒暄之意。
  精舍面阔三间,宽敞明亮。男子进了精舍内,环视一遭,见各色摆设还算齐全,暗暗地松了口气。他也没有心思仔细打量,径直往右转去了东屋。跨入屋内,便见一扇绣着曼荼罗的立屏风后,半掩着水色纱罗垂帐的矮足床。待他绕过屏风,那半躺在床上、靠着隐囊的人便直勾勾地看了过来,惊了他一跳。
  那是一位年约二十许的少妇,五官秀丽,面容却一片青白,毫无血色,显是正在病中。她仿佛不认识他一般盯着他看,反应异常淡漠。那张毫无表情的脸、木然的眼神,衬上垂落下来的如云乌发,竟让人不由得生出森森寒意。
  年轻男子站在床边,看着她的模样,眼中终于流露出了痛色:“九娘……”
  他伸出手,似乎想要轻轻地按在她拢着被衾的柔荑之上,半途中却紧紧握成了拳头,收了回去:“我忘不了……”他的声音变得异常沙哑,怒火也隐约透了出来,甚至带着几分咬牙切齿的意味:“我忘不了那日的屈辱!”
  他的胸膛剧烈地起伏起来,从袖子里取出一张细白麻纸,放在床前的矮几上,语速异常快:“九娘,我不能再见你了。只要一看到你,便会想到那一日。你我夫妻缘分虽已尽,但那件事于你我皆为大耻,你放心,我绝不会让任何消息流出去。今日回去之后,我便会修书一封让人送去长安王家,请妻兄过来见证此事。”
  少妇平静地望着他,仿佛根本不曾感觉到他的情绪起伏,又或者,他的情绪起伏早已与她无关似的。事实上,她也根本听不懂他那又快又急的一长串话到底是什么意思。好不容易从死后穿越的惊吓中回过神,她终于接受了自己将在一个陌生的地方、一个陌生的朝代、一群陌生的人中间重新活一次的事实。但是,摆在她面前最严峻的问题,就是听不太懂这个时期的语言。
  刚过来的那几天,她便从婢女穿的高胸长裙上判断出,这大概是隋唐时期。于是,心里总算也更安稳了一点。语言不通确实是一个大问题,但说来说去,这到底也是汉语。虽然古汉语发音不一样,不过,听得多了,渐渐习惯了,语速较慢的一些日常对话也就慢慢能听懂了。
  醒来已经有将近四十天了,她仍然处于学习与了解的阶段。言语不通,又换了个躯壳,她不敢也不能开口说话,更不能流露出什么奇怪的情绪,以免两位贴身婢女发现什么。而这具身体刚刚大病过一场,接着就悬梁自尽,才让她这个异世的灵魂得以附身重生。她就算是每天不言不语、面无表情,两个婢女也只当她遭逢这些事情之后性情大变,什么都没有怀疑,仅是时不时趁她“睡着”悄悄相对垂泪而已。
  通过她的观察,以及婢女们的只言片语,她大概推测出了关于这具身体的身份、境遇等的片段信息。
  首先,这具身体大概生在一个条件相当不错的王姓官宦家庭。屋里的摆设精巧漂亮,件件都堪称是艺术品,连两位女婢的举止也像是后世的大家闺秀一般优雅、礼节周到。其次,她可能被安置在了离家很远的偏僻地方。直到这个年轻男子进来为止,还没有任何一个人来探过病。然后,她大概可能已婚,眼前这个男人似乎应该就是她的丈夫,不然不会举止称呼都带着一种奇异的亲昵感。他叫她“九娘”,那她应该就是姓王行九。若是没有闺名,名字应该就是王九娘了。
  而眼前这个年轻男子头戴翘脚幞头、身穿圆领长袍、脚踏长靴,下颌上略蓄了短须。这样典型的形容装扮,终于让她能够断定,这个时代应该就是唐朝没错了。
  说起来,这男子五官端正、身量修长,光从外貌来看,也是个不错的丈夫人选。但是——现在是她的丈夫,也许以后很快就不是了。从他的表情举止,以及她好不容易提取出的关键词就能够推断,他绝对不是单纯为了探病而来的,更不是为了接她回家养病而来的。而那张细白麻纸,大概就是传说中的“放妻书”?或者是“休书”?
  两个婢女一直在她面前念叨着要给郎君送信,就是给他送信吧?结果,传说中的郎君来了,还没说上几句话,就直接向着一个重病未愈的虚弱女子,甩出了一封“休书”?
  这具躯体的状况非常差,先前几乎是从濒死的边缘被救回来,养了一个多月也不过堪堪好了些。虽然她从来没有照过镜子,但想必现在也是满脸病容、虚弱不堪吧?这个男人把重病的妻子丢在偏僻角落里不闻不问,一来就给休书,难不成看不出她现在的病况?或者说看见了也没有一点怜惜之情?
  不,他看起来好像很痛苦,似乎也有那么一点舍不得——
  难道,是这个当妻子的犯了什么大错?所以才被安置到了这种地方,又从来没有人来探视过?但是,两个贴身的婢女在这几十天里,好像从来没有提起过类似的话题。她们是不知情,还是知情却不想当着她的面说?
  她垂下眼睫,心里有些乱了。
  不知道前身曾经做过什么事,除了被休妻之外,还会受到什么惩罚,让她顿生忐忑。
  而作为她的丈夫的年轻男子望着她,发现她仍然没有任何反应时,有些失落又有些释然:“你安心养病。身体养好之后,再动身回长安不迟。”顿了顿,他又低声道:“九娘,待妻兄赶到后,我再过来。”
  说罢,他便旋腫离开了。

06《这个公子,本将军包了》by柠檬很萌了

某公子很惆怅,好不容易官居一品,走上人生巅峰,正要过上在家数银子数到手抽筋的生活,一夜之间,却沦为阶下囚,成为通敌叛国的罪人,成功越狱后,又被秦洛逮了个正着。

秦洛眯着眼:给我一个不杀你的理由! 某公子:秦大将军,我长得好看,性格温和,会端茶倒水洗衣做饭。秦洛:嗯哼?

夜色如墨,一轮残月挂在空中,银色月光惨白的照在地上,空气中更是充斥着鲜血的腥味。


  护城墙前,道道火把通明,将黑夜照得与白昼无异。
  血色蔓延,杀意滚滚。
  秦洛一身战袍铠甲披身,长发简单地用青簪竖起,半跪在地上,冰眸凝着脚下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身上盔甲已经褴褛破损,鲜血更是从伤口中流出又凝结。
  她的脚下,踩着的是一堆尸骨,数百敌军将士的尸骨所垒,好像也有她自己的将士,杀的太多,分不清谁是谁的。
  尸骨旁鲜血汇流成河,连泥土都被染成了殷红色,不远处,敌国将军陈乘正骑在马背上,居高临下的看着她。
  他的身后站着的是数万杀意如虹的士兵,而秦洛的身后,却只是一座紧闭的城门。
  兵临城下,大秦和大楚的这场仗打了整整七日,秦洛也孤军奋战了七日。
  五万精兵同敌军二十万大军抗衡,本就是寡不敌众,四周被斩断了退路,更是孤掌难鸣,四面楚歌,将士们换了一批又一批,倒下的人不计其数,可饶是如此,秦军也不曾退缩,作为大秦的将军,哪怕只剩下最后一兵一卒。
  在秦洛的心中,既然上了战场,就该将生死置之度外,只有战死沙场,马革裹尸还,绝对没有……降!!!
  这是她身为将领的骄傲和尊严。
  “秦洛,投降吧,你若投降,我朝皇帝愿意接受你的降书,愿意给你殊荣,同样官拜将军,享受无尽的荣华富贵,你又何必浪费一条性命,在此做着无谓的抗衡。”陈乘微眯了眯眼睛,清冷的月光照在秦洛的身上,显得她的身影格外地瘦弱。
  众多尸骨垫着秦洛和他的高度平齐,明明是这般身材略微瘦弱的青年,身上的气势却盛气凌人。
  陈乘的眼中有恨,杀了他国那么多精兵良将,怎么能不恨?可是这恨中又多了几分敬畏,这是对强者的敬畏。
  半跪着的秦洛如今只是落寞,并非落魄。
  他便是到了此时,眼神依旧狠戾。
  这等气势,担得起将军二字。
  大秦的将士英勇,倘若不是他国出了叛徒,事先泄露了秦洛的作战部署,又在朝廷中出手拦截救兵增援,将秦洛逼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他们也不会轻易赢得这场战役,秦洛更不用以将军之身亲自上阵。
  哪怕她再神勇无双,也终究不是大军的对手。
  二十万大军势如破竹,攻城略地,一路杀到了弘关。
  弘关是大秦要塞,一旦弘关失守,大秦便无力回天。
  现在,他们大楚的勃勃野心马上就能完成,就只剩下了眼前的这一个人,只要解决掉秦洛,打开秦洛身后誓死守护着的城门,便能够将大秦的土地尽收囊中。
  想到这,陈乘只觉得热血沸腾,看着秦洛目光升起了一丝同情,秦洛不会降,从她披甲出征亲自上阵的那一刻起就表明了她的决心。
  陈乘这一番话,不过是想要在人前做个样子,以彰显楚国的宽容!
  “你若不降,等着你的,就只有乱箭穿心。”见秦洛低垂着头不言不语,陈乘咬牙切齿,盯着她的目光更像一团火,似能将她整个人焚烧殆尽,若非他们皇帝听闻秦洛在战场上的气魄,有心要将她收为己用,否则,就凭她杀了这么多的大楚将士,她早就该死了!
  那些将士都是陈乘的亲兵,陪着他征战多年,却被眼前之人尽数杀灭!
  月光如水,照在尸体上,散发着冰冷的幽芒,秦洛抹了抹头上流淌下来的鲜血,唇角勾起一抹邪魅嗜血的轻笑,“投降?”
  冷风簌簌吹过,空气中的血腥味似乎更浓。
  明亮的火光下,明显看得出来这一瞬,陈乘眼中惊喜的目光。
  投降吧。
  陈乘打了这么多年的仗,头一次想要对方投降。
  如此铮铮铁骨,刚正坚贞的血性男儿,若能为楚国所用,岂不是如虎添翼。
  秦洛半跪着的身体缓缓站起,在黑夜中一身浑身是血更加显眼,手中的银枪再度攥紧,却是缓缓直起身,“我若投降,便不会坚持这么久。”
  “我秦洛的生命里就没有认输这两个字。”
  “身为一国将军,自当以护国为己任,哪怕身先士卒也在所不辞!”秦洛嘴角的笑意越发的张扬,便是面对着数万大军军临城下,不但没有半分的忌惮和恐惧,反而越发的胸有成竹。
  她薄唇轻启,开始倒数计时。
  “五……”
  “四……”
  “三……”
  陈乘等心中一紧,看着这样的秦洛,心中突然产生了一种不好的预感,好似有什么东西隐隐超出了他的预料。
  陈乘扬手,背后弓箭手随时待命,“射!”
  “嗖,嗖,嗖——”
  密集的箭矢铺天盖地的袭了下来,箭光如蝗,数万道箭矢向着秦洛攻击过来,利箭刺破空气散发出来的尖锐声在空中不断的回响,震耳欲聋。
  “二……”
  银枪在手中挥舞,仿佛将夜空划破一道痕迹,射来的箭矢被打落到尸骨下,秦洛动作矫捷的将脚下的尸体踢落,抓起一个将士的尸体就挡在身前,身上中了几箭,剧烈的疼痛传来,只要不是致命的伤,她都不会放在心上,咬了咬牙,只一瞬,秦洛已经从白骨堆上飞跃而下。
  不管这白骨中是否有大秦的将士所在,地上流着的那些鲜血总不会白留。
  秦洛滚落在尸体当中,埋下头,目光一寒,冷冷的开口,落下最后一个字,“一……”
  话音落下。
  陈乘的军后,遥远的地方,却是突然顿起火光一片,烽烟滚滚,今夜注定是个不平凡之夜。
  秦洛趴在尸骨上,看着那飞窜而上,将半边夜空照亮的火龙,悄然的松了口气,“还好,成功了。”
  “这是怎么回事?为何突然起了大火?”
  “那个方向,好像是咱们的军营?”
  ……
  大楚敌军中传出了议论的声音,陈乘率先反应了过来,撕心裂肺的怒吼道,“秦洛!你烧了我的粮草!

07往期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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